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3年科研成果认定工作如期完成,科技研发部决定启动2023年科研成果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教师及时开展科研成果申报。现将相关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科研成果
二、科研系统基础数据更新
为确保科研数据的准确性,请以下两类老师及时进行信息更新:
(一)有科研账号的教师,涉及到岗位变动、学院调整、职称晋升、学历提升的,自行进入系统完成个人资料基本信息中的人事单位、科研单位、最后学历/学位、职称级别、职称、教师类别、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等基本信息的更新。
(二)有科研账号的教师,密码提示错误或遗忘的以:ynjj@工号 的规则尝试登陆。
(三)有科研成果无科研账号的教师,参照《科研管理系统手册V7.9.5》(附件1)中“账号注册”流程开通账号。(注意:已有科研账号再次开通账号将导致账号无法登陆)。
(四)其他事宜亦参见《科研管理系统手册V7.9.5》。
三、填报时间要求
所统计科研成果产生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非该时段内产生的成果不予统计核算。
请所有校内老师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相关成果的系统填报。各部门的科研系统管理员务必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本部门教师提交的科研成果审核。
科研系统自公告发布之日开通,于2023年11月15日17时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上传、整改的不予认定!
四、科研成果材料提交要求
(一)科研成果内容
(二)认定材料提交
著作原件、专利原件和复印件、软著原件和复印件以部门为单位登记后提交至科技研发部进行认定。《2023年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著作、专利、软著登记表》(附件2)电子表发至科技研发部马石飞处,各学院自己存留一份。
已经在科技研发部办理过资金确认单的横向项目,需提交《横向项目认定材料》(附件3)电子版(A4版面WORD格式)和纸质版材料(A4单面印制一式两份)至科技研发部马晖处。未能提交此项材料的项目均不予认定。
认定科研成果的教师同时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科研成果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统一由单位提交至科技研发部,未提交的其成果不予认定。
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所提交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研发部,材料不规范、不完整或逾期提交的均不予受理和认定!
具体问题请咨询科技研发部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地址:安宁校区综合楼802办公室
附 件: 1.科研管理系统手册V7.9.5
2.2023年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著作、专利、软著登记表
3.2023年度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横向项目认定材料
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科研成果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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