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服务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建设任务,切实提升我校科研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培育高级别课题,本着有组织科研的原则,科技研发部现启动2024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2023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教师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两类。
(一)教师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本教师项目)
1.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特长,根据《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条目确定研究选题。
2.项目负责人可对选题做适当修改,但不能偏离实质研究方向。
3.本年度设思政专项项目,需在申报书中明确标注是否为专项项目。
4.自拟选题经过专家评审和学术委员会评议后确实具有研究价值的予以立项。
(二)校级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本学生项目)
校本学生项目重点支持在“三下乡”活动、专业调研以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孵化出的有一定研究价值的项目。
1.鼓励学生参与校本教师项目,鼓励师生共同研究。
2.鼓励研究学校科研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3.鼓励研究“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挑战杯”、“数学建模大赛”等科技类比赛成果转化的项目。
二、项目资助及研究期限
2024年度校本教师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0.8万元/项;校本学生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0.2万元/项。
三、申报人条件
(一)校本教师项目
1.申请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项目。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并获立项的项目,项目结题时需具有高级别科研成果,或研究咨询报告获校级领导批示、或建议被职能部门采纳、技术获行业认可产生实际经济价值方可结题。
3.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4.项目申报书质量相同情况下优先立项项目选题推荐人。
5.主持厅级、校级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6.不得以已结项的各类科研相同主题或相同内容重复进行申报,一旦发现,永久取消申报人项目申报资格。
(二)校本学生项目
1.申请人原则上为在校大一和大二本科生。
2.在校大三本科生能保证毕业前结题的亦可申报,如未能按时完成的取消指导教师1年指导资格。
3.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项的学生课题,不得申报。
4.近两年已经立项为“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挑战杯”“创新训练计划”“互联网+”“三下乡调研”等项目的,不得以相同主题或内容重复申报,一旦发现,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5.不得以已结项的各类教师科研相同主题或相同内容重复进行申报,一旦发现,永久取消校本学生项目申报资格。
6.专业教学计划内的实验、论文写作、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不在项目申报范围。
(三)科研诚信要求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2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2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各类项目。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或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格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进行调查处理。
四、立项管理及成果要求
(一)立项管理
1.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按照合同书中项目计划切实开展有效研究,确保研究如期完成。
2.项目研究周期按照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不得延期。
(二)项目结题要求
1.教师项目
(1)项目组在项目研究期内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若省级项目成功立项,校级项目验收即可申请免于鉴定直接结题。
(2)研究成果获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的;研究咨询报告获校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建议类报告成果被职能部门采纳的;技术成果获企业行业认可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技术转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申请免于鉴定直接结题。
(3)依托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须注明“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4)预期成果为“研究(调查)报告”类的,须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撰写不少于8000字(不含调查问卷内容)的研究(调查)报告。
(5)预期成果为“发明制作/系统软件”类的,除提供相关证书外,还需提供原始文本材料(如专利申请书、专利附图,软件原始代码)等。
(6)成果为实物作品及其他形式的,需具体加以说明。
(7)项目结题后,教师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按照学校科研绩效管理办法计科研绩效。
2.学生项目
(1)项目为教师项目子课题的,成果作为重要支撑材料帮助教师项目结题的,由教师科研项目组出具成果贡献说明,可申请免于鉴定直接结题。
(2)预期研究成果为“学术论文”类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同时须注明“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验收材料。
(3)预期成果为“研究(调查)报告”类的,须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撰写不少于5000字(不含调查问卷内容)的研究(调查)报告。
(4)预期成果为“发明制作/系统软件”类的,除提供相关证书外,还需提供原始文本材料(如专利申请书、专利附图,软件原始代码)等。
(5)成果为实物作品及其他形式的,需具体加以说明。
(6)项目结题后,学生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按照学校学分管理办法进行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同时对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科研绩效管理办法核算科研绩效。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及申报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请的方式,校本教师项目申请人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校本学生项目申请人填写《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校属各单位对申报的课题开展形式审查,并内部评审遴选优质课题,确定推荐排名。
2.纸质材料:《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科研诚信、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4)一式一份。
3.电子材料:《申请书》以“校本XX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xx单位)”命名;排名后的《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4.申报时间:自发布日——2023年11月30日截止,各单位按照要求收齐纸质和电子材料后报至科技研发部,材料不规范和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马石飞 联系电话:0871-68615681
附件:1.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指南
2.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科研诚信、意识形态审核表
5.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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